“审判长,我方出庭人员身份陈述完毕。”
咚!
审判席位上,于振洋缓缓开口:
“本案由南都信合区初级法院代为审理,由审判员于振洋担任审判长,和审判员刘松萍,林旭东组成合议庭。”
人员信息核实完毕。
于振洋开始宣布案由:“本案案由,诉讼方控告被诉讼方吴起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前主要主责人,拖欠其两年工资以及相应的材料费用,并且控诉其拒不支付报酬。”
“并,追加谢雨,董强两个天岚建筑有限公司前股权股东,没有尽到股东实缴义务,要求其代偿诉讼方当事人万恒浩被天岚建筑有限公司所拖欠的债务,案由是否属实?”
“审判长,案由属实。”
苏白抬头看向审判台开口道。
于振洋低头看向诉讼材料内容,敲响了法槌:
“确认案由属实,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依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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