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为什么诉讼方律师要从这个观点进行辩护?”
“原因是应激犯罪是指应付突发状态而实施的犯罪行为。
就比如说这场案子。
按照诉讼方律师的表述。
齐丰是在一种强烈的自我防卫的情绪之下动手的,属于情感性犯罪,不属于故意犯罪。”
“如果这一点得到了审判长的判定,那么齐丰二审的判处有两个可能性。
第一个是正当防卫,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第二个是防卫过当,认定犯罪的事实,但会从轻处罚。”
“不管怎么说,一旦成功判定这一点,这个案子最后齐丰都不会再判定为死刑。
但具体的情况,需要检方律师吕律师对于诉讼方律师的问题进行辩解,看辩解是否合理合法,能否推翻诉讼方律师的陈述。
通过这些审判长再进行最后的判定,相信林友平审判长能够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判定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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