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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先搞对方心态 (8 / 9)

作者:大风雾 最后更新:2023/7/15 19:28:03
        “刑法上所定义的故意犯罪,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,明知道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而继续实施的心理状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,故意犯罪,有两个特点:

        其一,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二,行为人对于其后果的发生,持放任的态度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两个特点必须同时构成才能具备故意犯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如何判定行为人故意的内容,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必须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在本案的过程中:

        第一,我方当事人没有主观的去记刀具摆放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,我方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是吓唬他们,并没有杀害他们的意图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案件的突发性和不可重复性,我方当事人离开的第一反应是害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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