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岳飞还有张达,聚在一起,吃一碗素菜配馍,或者面条配咸疙瘩,面汤里,有些许野菜。倒是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不过昨晚倒是开了一次荤腥。
吃到了烤鹿肉。
野鹿,是林珏捕的。
他在张达惊骇的目光中,直接扭断了,误入田埂旁的一头公鹿的脖子。
三人当晚,直接开了荤。
张达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去了。
岳飞的脸上,也多了点笑容。
要知道,鹿肉在宋代被视为绝佳补品,除了鹿茸,也会食用鹿茸和鹿血。很多土大夫为了大补将鹿血与酒混饮,甚至有些食用过剩而死亡,在平民百姓的菜谱中绝不多见。
昨晚,应该是林珏这一次穿越历史副本后,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一段时光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